关于东孚南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延期的通告

厦门网 https://www.xmnn.cn 2019-04-18 09:59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关于东孚南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延期的通告

  本府《关于东孚南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厦海政[2018]90号)的房屋征收签约期限于2019年4月30日即将届满。经研究,决定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王璐瑶,衷文珑 来源:厦门日报] 点击查看更多[今日看点]栏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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