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还行凶 男子昨伏法

厦门网 https://www.xmnn.cn 2019-06-20 08:41

  本报讯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厦法宣)男子在入室盗窃时因被主人夫妻俩发现,竟用菜刀将俩人砍死,而后依旧恶性不改,连续盗窃作案19起。昨日,厦门中院发布一起故意杀人案,该男子被处以死刑。

  今年31岁的苏某住在海沧某村,是一名个体水电装修工人。2009年11月20日晚上7点多,苏某从17楼的楼梯间转角处窗户挪到楼房外墙,慢慢攀爬上一户人家的阳台,欲实施盗窃。由于这户人家没有装设防盗网,苏某顺利爬入,推开未上锁的阳台门进入客厅。

  看到房内没有亮灯,苏某便穿过客厅、餐厅,在大门旁将鞋子脱下,只穿袜子行动。随后,苏某来到厨房拿了把菜刀,望了望过道旁的三个房间,他选择走进其中一间开着门的房间。关门后,苏某打开灯,将菜刀放在房间卫生间的洗手台上,开始翻找财物。当他翻到一本写有女主人小月(化名)名字的存折时,门外传来了声音。

  情急之下,苏某从卫生间窗户翻到外墙,脚踩两间卫生间的窗沿。而此时,隔壁卫生间里,小月正准备推窗, 看到苏某吓得大叫起来。苏某立即跳进卫生间,将小月一推,致小月头部撞到墙壁倒下。听到响声的男主人小吴(化名)冲进厕所,看到妻子倒地,立刻与苏某扭打在一起。混乱间,苏某拿菜刀砍向小吴头部、颈部及躯干等处,致其死亡。随后,苏某又拿起菜刀多次砍向小月的头部、颈部等处,然后离开现场。后来,小月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小吴、小月全身多处被锐器砍切,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苏某又在海沧区、集美区、泉州、漳州等地入户盗窃19起,窃走财物共计6193元。

  2016年8月21日,苏某在漳州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责任编辑:王璐瑶,衷文珑 来源:厦门日报] 点击查看更多[今日看点]栏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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