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海沧检察院工作报告:聚焦职能勇担责 守正创新护发展

厦门网 https://www.xmnn.cn 2020-12-30 12:40

  

  

  ▲海沧区检察院服务“六稳”“六保”,送法进台企,护航台企发展。

  

  

  海沧区检察院指控的首例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开庭审理。

  

  

  ▲海沧区检察院加强检校共建,实现院领导全员兼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海沧区检察院积极落实检察长接访工作,听民声解民忧。

  

  

  海沧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以法守护青春成长。

  

  

  海沧区检察院涉台检察室干警走访台企。

  本版文/本报记者 黄琬钧

  通讯员  海  检

  本版图/海沧区检察院 提供

  岁末年初,回望这不平凡的2020年,从疫情防控到扫黑除恶,从服务“六稳”“六保”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从依法监督到为民解忧,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1年,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高质量推进党的建设;要积极作为顾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聚焦主责谋发展,做优做强做实“四大检察”;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更好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潮涌催人进,风正好扬帆!新征程即将起航,海沧区人民检察院上下正击鼓催征、斗志昂扬,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向着“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一路踏浪前行。

  【回眸2020】

  主动担当作为  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以扎扎实实的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0年,海沧区检察院依法惩治妨害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等各类刑事犯罪,今年共受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95件967人,批准逮捕146件215人,提起公诉465件576人,依法不起诉35件38人。

  疫情期间,海沧区检察院充分利用“智慧检务”,通过“云指控”“云提审”等方式确保刑检办案工作不停顿。同时,与公安机关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快捕快诉,形成强大震慑。针对疫情期间网络犯罪特点,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共批准逮捕16件39人,提起公诉19件36人。

  坚持依法履职与自身防疫两手抓,为构筑基层“防控线”充实力量,先后选派6批42名党员、干警支援新阳街道疫情防控,协助辖区公共点核酸检测。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共计780人次,助力疫情防控,引导复工复产。

  依法从严惩治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犯罪,办理18件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案件,从严追诉组织者、领导者,协助追赃挽损,引导信访的集资参与人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对涉案民营企业经营者少捕慎诉,依法对涉案的3名民营企业经营者作出不起诉决定。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发出建议函3份,督促公安机关撤案7件7人。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党委、政府及上级院的领导,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协作配合,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形成打击合力。强化办案攻坚,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办案质效。持续深挖根治,落实“破网打伞”“打财断血”要求,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全面审查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情况。

  专项斗争开展至今,对涉黑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严把案件质量关,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6件26人,提起公诉9件31人,批准逮捕涉黑保护伞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3件3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并对已生效的涉黑恶案件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推进源头治理和行业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出治乱创安检察建议3份,建立打击整治长效机制。

  聚焦主责主业  统筹推进“四大检察”

  2020年,海沧区检察院强化担当,不断提升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深耕检察监督这一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四大检察”深入发展。

  持续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不当立案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3件3人,建议终止侦查8件9人,督促继续侦查10件14人。深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纠正漏捕漏诉23件,改变案件定性11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移送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条。

  稳步推进刑事审判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正确处理量刑建议和刑事抗诉关系,依法提请上级院抗诉2件5人已被采纳。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等刑事执行监督,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已被采纳。

  持续夯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切实履行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执行活动和诉讼违法行为的监督责任,做到精准监督。凝聚合力,精准打击虚假诉讼违法行为,对一起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骗取法院生效民事判决、妨害司法秩序的案件,依法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扎实有效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关注民生,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依法对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等公益诉求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并已执行到位。

  开展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多名应上却未上“黑名单”的当事人,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维护公众知情权,已被行政机关采纳并整改到位。开展网络医疗器械销售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发现多家从事网络医疗器械销售的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采纳建议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拓宽思路,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树立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监督理念,采用告知函、磋商、圆桌会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开展盲道整治等多项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监督效果。

  提升检察水平  落实新时代司法理念

  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确保严格公正司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海沧区检察院利用捕诉合一改革优势,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显著提升刑事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适用该制度审结案件470件583人,占全部审结案件数的94%,适用率居全市前列。

  与此同时,海沧区检察院不断优化案件分流机制,提高速裁程序适用率,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大幅度缩短办案周期。切实履行好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大幅度提升确定刑适用比率,法院采纳率100%。

  今年,“福建厦门等地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聘请台胞担任涉台检察联络员”被写入了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海沧区检察院作为率先全市创立涉台检察联络员制度的检察院,今年来继续完善覆盖全市的“站-点-员”三级涉台检察联络服务机制。在疫情期间,充分发挥涉台检察联络机制作用,市区两级院检察长携同区人大代表、涉台检察联络员开展“送法进台企”活动,助力台企复工复产。

  紧紧围绕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的工作定位,海沧区检察院探索涉台检察工作新机制,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创新被不起诉人及非羁押诉讼人帮教机制,率先在全市2家台企设立涉台检察帮教基地。海沧区检察院办理的某台湾地区居民适用缓刑及实行社区矫正案入选全国涉台检察典型案例。

  2020年,海沧区检察院创新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特殊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6件8人,不起诉3件3人,建议适用缓刑4件7人。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今年10月,海沧区检察院审结我市首例“咸猪手”入刑犯罪案件。强化法律监督,针对“黑校车”安全隐患问题,向责任单位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守护学生交通安全。

  加强检校共建,实现院领导全员兼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定期深入学校了解校园安全状况和师生法律需求,送法进校园17场次,受众3000余人,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等专项督导工作,共建平安校园,提升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助推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听民声解民忧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感谢检察院帮我讨回欠薪,可帮了我大忙了!”对于检察机关处理之快,从四川来厦打零工的谢某感叹“没想到”。原来,他与老板林某因拖欠泥水工资尾款的纠纷拉锯半年多,多次打电话、发微信、上门催讨均未果。今年6月,海沧区检察院检察长在接访日当面接待他,耐心细致地了解情况、释法说理,并当即要求控申部门承办人处理此事。控申部门承办人立即联系司法所、村居调解员,了解谢某的家庭经济情况等信息,辗转多方才联系上在外地的林某,核实欠款情况并晓之以理。很快,欠款要回来了,谢某对检察机关的积极帮助表示感谢。

  谢某的经历,正是海沧区检察院主动创稳、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今年来,海沧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深化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回复,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实院领导接访常态化机制,开展院领导“大接访”活动,检察长带头接访,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积极尝试引进律师参与接访,协同公安机关、司法所、街道和村(居)等多方维稳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息诉罢访。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海沧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向生活贫困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发挥民行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等弱势群体当事人起诉案件均已执行到位。

  疫情期间,为妥善办理人民群众涉法涉诉诉求,适时发布公告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网络平台足不出户反映问题,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疫情期间社会安定有序。

  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建设。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对6起拟不起诉案件,采用公开听证方式进行审查,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评议,充分听取意见,体现诉讼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开展服务“六稳”“六保”等多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构建新型检察公共关系,提升检察为民服务质效。

  【数据】

  ●维护社会稳定

  海沧区人民检察院今年共受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95件967人,批准逮捕146件215人,提起公诉465件576人,依法不起诉35件38人。依法从严惩治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犯罪,办理18件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案件。

  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共批准逮捕16件39人,提起公诉19件36人。

  ●深挖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至今,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6件26人,提起公诉9件31人,批准逮捕涉黑保护伞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3件3人。有针对性地发出治乱创安检察建议3份,推进源头治理和行业整治。

  ●践行司法为民

  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实现院领导全员兼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17场次,受众3000余人,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等专项督导工作。

  为构筑基层“防控线”充实力量,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先后选派6批42名党员、干警支援新阳街道疫情防控、协助辖区公共点核酸检测,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共计780人次。

  ●传播检察声音

  围绕主责主业传播检察声音,海沧区检察院政务新媒体25次位列全省检察机关新媒体“两微一端”排行榜第一名。

  ●维护公正司法

  利用捕诉合一改革优势,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该制度审结案件470件583人,占全部审结案件数的94%,适用率居全市前列。

  【展望2021】

  发挥检察职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2021年,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高质量推进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建带队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积极作为顾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人民为中心,讲政治顾大局,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融入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司法为民,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聚焦主责谋发展,做优做强做实“四大检察”。优化创新刑事检察监督,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履行好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民事检察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强化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和虚假诉讼等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的监督。做实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化解。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依法维护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社会公共利益。提升涉台检察联络机制及涉台检察帮教机制,开展高质效的司法服务。

  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干警担当作为,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从严防控司法办案廉政风险。


[责任编辑:黄晓萍,衷文珑 来源:厦门日报] 点击查看更多[今日看点]栏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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