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扶持政策 力促民营经济发展

厦门网 http://www.xmnn.cn 2014-08-26 10:51

  厦门网讯 据海沧消息报报道 (记者 张韧)海沧区日前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加快培育壮大龙头骨干民营企业。

  按照《意见》,海沧区将扩大民间资本投资范围,从2014年起连续5年,每年从经营性基础设施、智慧城市、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科技创新与转型升级、现代都市农业与城乡一体化等领域选取若干个,合计总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的重大项目,鼓励民营企业依法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以及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投资、建设与运营。

  《意见》还规定,2014年至2016年,海沧区对新增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以企业上年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2016年12月31日前每年增量部分的65%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

  此外,对新创办的民营小微企业,前三年产生海沧区税收地方分成部分全额给予企业奖励,后两年产生海沧区税收地方分成部分的50%给予企业奖励。


[责任编辑:蓝佩玉 来源:海沧消息报] 点击查看更多[快读海沧]栏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