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沧区“十四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重点的通知

厦门网 https://www.xmnn.cn 2023-03-18 09:37

   
海沧区“十四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重点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海沧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厦门市“十四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规划》《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加快建立适应时代要求、符合厦门市情和群众需求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全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看得好病和尽量少生病,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三医联动”推进机制,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分级诊疗、医药健康产业等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医务人员专业化成长、医药企业竞争力提升的政策环境更加优越;医疗资源布局更加合理,医疗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医疗、基本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持续改善,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全市前列,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解决。

  

  

具体任务
 

  

  (一)推进疾控体系改革,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

  1.健全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加强区、街道、社区三级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建立平战转换的突发疫情应急指挥机制,实行应急指挥长制度。完善分类分级分层快速灵敏的应急响应机制,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平急结合工作机制。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明确企事业单位的公共卫生职责。(责任单位:区卫健局牵头,区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落实疾控体系改革任务。成立区疾病预防控制局。落实公共卫生补短板行动计划,推进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和设施设备、洗消中心、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等建设。优化区疾控中心职能,按照每万人1.12名的比例,重新核定区疾控中心人员编制。疾控体系推行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夯实疾控基层网底。建立健全新发传染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3.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加强区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完善传染病救治服务网络,加强医疗救治平战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十四五”期间新建3个急救站。推进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提升医疗救治水平,规范医疗机构发热、呼吸、肠道门诊管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哨点诊室建设,提升传染病预警报告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4.完善公共卫生危害治理机制。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媒介传染病防控,健全病媒生物监测和孳生地治理长效机制,严防登革热等媒介传染病输入传播和暴发流行。完善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人员密集场所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健全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等疫病防控长效机制,落实家禽家畜强制免疫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5.健全医防协同和城乡联动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健全疾控中心和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联动工作机制,促进专业技术力量双向流动。与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合作开展乙肝相关肝癌预防、慢性呼吸疾病综合管理科研项目,提升辖区慢性肝病、慢性呼吸疾病管理能力。推进卒中、大肠癌、肺癌、妇女“两癌”、冠心病等重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干预,深化分级诊疗慢病管理厦门模式,推动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做实慢阻肺早期干预及规范化管理项目,着力提升我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和健康乡村创建机制。(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建交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

  (二)推进医疗卫生体系改革,优化分级诊疗新格局

  1.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推动马銮湾医院、海沧医院三期建设,力争马銮湾医院于2023年下半年试运行。加快补齐社区卫生服务短板。推进马銮湾片区的新阳西街道、马銮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力争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十四五末投入使用,完善“十五分钟健康圈”。支持社会力量办医,与公立医疗机构协同互补发展,补齐海沧医疗卫生短板。(责任单位:市马指、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区建交局)

  2.推动辖区医院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马銮湾医院探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全面提升和带动辖区医院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医学人才培养、临床研究、疾病防控、医院管理等水平。鼓励和支持马銮湾医院、长庚医院开展省级重点专科建设,海沧医院市级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区妇幼保健院特色专科和保健特色专科建设,进一步提升海沧区整体医疗服务水平,让大部分疾病在区内就能得到解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3.推动区域医联体发展。深化与复旦中山厦门医院、马銮湾医院、海沧医院等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区域医联体建设,打通远程会诊和心电、影像等各类检查的远程诊断信息平台。推进区域医联体内检验、检查互认,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胸痛单元建设,按照就近原则与海沧医院、长庚医院等胸痛中心建立常态化联合救治及转诊关系,降低因胸痛引起的死亡率。与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心血管病医院等三级以上医院开展合作,推动大医院与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形式医联体,提升辖区医疗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4.强化基本医疗服务水平。深化与复旦中山厦门医院等综合医院的技术协作,通过远程教学、跟班进修、定期质控等方式,提升基层全科服务能力。通过“千人医师下基层活动”多点执业引进复旦中山厦门医院、马銮湾医院、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心血管病医院等三级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定期到社区坐诊,通过传帮带,带动基层发展。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建设,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选取符合条件的开展“社区医院”创建。夯实农村卫生健康服务网底,完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合理核定村卫生所乡村医生数,试点将乡村医生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管理,提升乡村医生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强化乡村医生培训,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加入乡村医生队伍,提升村卫生所服务能力,保障农村就医需求。(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各街道)

  5.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新格局。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预约转诊,对社区无法解决的疾病,通过线上、线下转诊平台转诊到复旦中山厦门医院、马銮湾医院、海沧医院等区域医联体上级医院救治。需康复治疗的签约居民,出院后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康复与日常健康管理,构建“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分级诊疗模式。鼓励三级医院专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提升签约服务专业化。支持大医院为基层签约居民预留一定比例的专家号源、检查检验号源、床位等资源,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6.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推动马銮湾医院、长庚医院、海沧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建设。推动长庚举办两岸中医药学术研讨,推进两岸中医药文化融合。鼓励基层医疗单位开展省级精品中医馆建设。鼓励区妇幼保健院、基层中医师参加省、市“名老中医”师带徒学习,提升基层中医师医疗水平。鼓励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

  (三)推进医药健康体系改革,培育卫生健康服务新业态

  1.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建立联席会制度,支持海沧区生物医药企业与复旦中山厦门医院、马銮湾医院等高水平医院在科研项目上合作,推动生物医药产业产品在辖区市管医院临床使用,鼓励生物医药行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支持高端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平台和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鼓励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和医疗器械创新,推动核心技术攻关,实现新技术新成果产业化。加快重大传染病防控所需药品、器械的研发和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仿制研发临床急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药品,优先纳入科技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

  2.推动医养结合发展。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健康养老向农村、社区、家庭下沉。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举办和内设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医养签约合作。推进长庚医院引进台湾养生文化村服务理念,新建长庚养生护理院,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着力于改善老年人就医和养老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满足行动不便患者就医需求。(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

  3.推进发展健康旅游、健身休闲等新产业。推进厦门日月谷温泉度假村等养生旅游休闲基地开展健康旅游服务。深化两岸养生保健、健康照护等合作。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建设,打造以中医药、膳食为主题的养生旅游基地。推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科学健身为重点的体医结合健康管理机构,完善“体卫融合示范社区”站点网络,支持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设体卫融合门诊,协同推进慢病预防、运动康复和健康促进,丰富和发展中医体医结合服务。(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区发改局、区卫健局等部门)

  4.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落实分类救助,让弱势群众也能得到良好的治疗,筑牢民生保障底线。(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投入保障

  完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坚持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障不变。对医疗机构参与重大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所需经费予以补助,对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的公立医疗机构给予适当专项补助。对辖区市管公立医院在重点学科、薄弱学科专科建设,医学人才队伍建设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卫健局)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修订《海沧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到海沧工作。根据“两个允许”,推动区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改革。提前谋划区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高位嫁接,引进一批高层次妇幼紧缺人才,全面提升区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改革完善基层卫生机构编制使用和人员招聘政策,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服务人口1‰左右的比例,每5年动态调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总量,允许编制在区级范围内统筹使用。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和激励政策,支持公立医院退休医师下基层执业。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和养老保障待遇,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三)强化信息服务支撑

  推广“一码就医”在海沧区应用,逐步实现居民电子健康码、医保结算码、金融支付码等多码融合、业务通办。推广基于医疗云平台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信息化标准建设,提高医防信息融合水平。积极推进辖区“互联网医院”建设,满足个性化的健康需求。发挥电子健康档案的枢纽作用,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慢病管理为核心,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健康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四)强化行业综合监管

  完善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强化卫生健康领域全行业监管,健全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持续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监管。取消诊所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直相关部门)

  

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推进机制

  加强党对深化医改工作的领导,在坚持原有医改领导体制基础上,优化形成“党政‘一把手’挂帅、党委专职副书记统筹协调、政府管‘三医’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医改领导推进机制。围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探索形成更多原创性、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二)强化宣传,合理引导预期

  提升医改政策宣传实效,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医改、支持医改、参与医改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张晓玉,衷文珑 来源: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点击查看更多[深化改革]栏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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