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检察:先行先试,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有“形”更有“效

厦门网 https://www.xmnn.cn 2023-04-24 15:52

 

  为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人权司法保障,海沧区检察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在今年2月会同海沧区司法局签订全市首个《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机制

  深化协调联动,合力推进试点

  

  实施方案共有六个部分

  明确了应当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刑事案件范围、工作程序、辩护律师职责、保障律师履行辩护职责、发挥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作用、衔接配合机制等。

  为了保证全覆盖工作顺利开展,海沧区检察院积极沟通协调,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同时指派专门联络员、建立工作台账,与区司法局按月及时共享重要业务数据、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形成良性互动。

  亮点

  “可援则援” 扩大辩护范围

  

  海沧区检察院扩大辩护范围,在应当通知辩护情形的基础上,明确犯罪嫌疑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可能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检察机关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确保犯罪嫌疑人得到广泛、深入、有效的刑事辩护,保障诉讼权利。

  试点工作推行以来

  海沧区检察院已完成指定辩护9件17人,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率为98%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增长近3倍。

  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审前阶段实质性作用,为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创造积极条件,以实质化法律帮助促使11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促进服判息诉,有效化解矛盾。

  保障

  多举措强化律师执业权利

  《实施方案》进一步简化了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律师通知方式和通知手续,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异地、电子阅卷支持,给律师开展工作留出必要充足时间。通过在提审时预留律师会见时段等方式,协同解决律师会见问题,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

  对符合条件的认罪认罚案件,要求高度重视听取辩护律师和值班律师的意见,对辩护律师、值班律师提出的合理意见要注意吸收和采纳,不合理的意见要有反馈和说明。

  对同一案件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同诉讼阶段原则上指派同一名律师办理,以实现“侦诉审”阶段律师辩护“无缝衔接”,最大限度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试点工作推行以来

  海沧区检察院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呈现“三升两降”的良好态势,即认罪认罚适用率94.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占比率94.4%、速裁适用率78.6%,同比去年均有所上升,诉前羁押率21.4%、认罪认罚上诉率2.1%,同比大幅下降。

  下

  一

  步

  海沧区检察院将继续扎实做好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海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10月,“两高两部”联合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

  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

  明确

  在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的基础上,把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扩展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更广泛、更有效的刑事辩护和法律帮助。


[责任编辑:张晓玉,衷文珑 来源:海沧检察] 点击查看更多[深化改革]栏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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