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让城区和乡村一样整洁

厦门网 http://www.xmnn.cn 2011-12-28 08:10

  环卫工人打捞岸线漂浮垃圾。


  环境整洁的清洁楼。


  环卫工人清洗天桥。(本版图片由海沧区环卫处提供)


  海沧区新建钢结构环保公厕。


  海沧区大型洗扫一体车上路作业。


  【核心提示】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庆典的喜庆气氛洋溢在大街小巷,走进海沧区,干净、整洁、亮丽的市容环境让人们感受到社会繁荣带来喜悦。海沧区市容环卫事业紧跟特区建设的节拍,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在海沧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和指导下,海沧环卫事业取得了跨越发展。特别是2005年以来,海沧区在全省率先构架起一个完整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管理体系,有效地提高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及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
  海沧环卫事业的发展成为厦门经济特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一个缩影,更为我市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企事业单位“干管分离”树立了标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留下了宝贵的经验。
  日前,记者走进海沧区石塘村,村道上干干净净,村民房前屋后收拾得井井有条,找不到卫生死角。海沧区的一位领导告诉记者,2005年以前只有在重大节日到来或是卫生大检查时,才会有这样的状况,现在已经成了海沧农村的日常面貌。2010年,海沧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审,成为全国首批28个村镇垃圾治理全覆盖县(市、区)之一。这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制度给海沧市容环境卫生带来的巨大变化。


  改革管理体制
  实现“管干分离”


  “城乡环卫一体化”不是“拍脑袋”工程。当我们回过头来,细细品味当初的决策过程,就可以发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彰显了海沧人胸怀全局、居高望远的视野与胆魄,以及深切的人文关怀。
  海沧区的农村人口占全区人口的八成以上。2005年以前,海沧的农村环卫管理工作十分薄弱,环卫设施设备、环卫作业人员均严重不足。更糟糕的是,农村环卫还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资金投入不足,专业化、市场化程度低等机制上的问题,造成从业人员积极性不高,环卫作业标准不一,环卫服务质量不高,环卫发展严重受限。以海沧石塘为例,2005年以前,村里有15名保洁员,每年光人员工资、工具器械和环卫设施维护费用支出就达20多万元,但村里的保洁情况却不容乐观。
  2005年,以创建第一轮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海沧区决定改革农村环卫管理体制,改变政府职能,实行“管干分离”,环卫作业企业化、专业化;将农村纳入到城市的垃圾收运体系中,实行专业化、城乡一体化管理;农村环卫经费由财政支付,真正形成环卫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在海沧区建设局、区环卫处的领导下,海沧公用事业公司在2005年9月全面接收两镇农村环卫作业工作,实行专业化、城乡一体化管理,负责全区农村道路、农村公共场所的日常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工作。
  在海沧的决策者看来,深思熟虑、先谋后动、稳扎稳打的特性同勇于先行、善于创新、动则必成的作风并行不悖。农村环卫管理工作新模式的推行,配套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环卫事业管理的改革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首先,明确海沧区环卫处是全区环卫工作专业管理部门,承担全区的环境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海沧公用事业公司全面承担环卫作业任务,负责城乡(居住小区除外)日常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工作。这就将原来的环卫管理与作业眉毛胡子一把抓的运作模式改为管理与作业分离,改变区环卫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
  其次,海沧区还出台了《海沧区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在政府规章上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行保驾护航。《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各级政府各业务部门的管理职责,明确各责任区的责任范围,规定区财政的投入办法,环卫设施建设与管理条款,以及处罚规定等。
  在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环卫管理体制过程中,海沧区加强了各村清扫保洁队伍的建设。由公用事业公对原有队伍作业人员进行接管,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按照劳动法、厦门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劳动用工规定,对原有保洁队伍进行优化整合,整合后的农村环卫从业人员达到335人。
  2005年8月,区政府常务会决定整合农村环卫队伍,将村镇两级环卫队伍、作业人员统一由区国有企业海沧市政中心统一管理起来,人员工资全部由市政中心发放,作业经费全部由区财政承担。城区环卫规范化管理和高效率服务的体系由此延伸到了农村。
  农村环卫管理体制的改革效果是立竿见影的。2005年年底,海沧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农村道路、房前屋后实现了日常清扫、保洁,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实现了日产日清,极大地改善了海沧区农村的卫生状况。


  增加农民收入 减少村财支出


  “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构建,不但创新了管理体制,创造了整洁、卫生、优美的农村新面貌,而且解决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减轻村财负担,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海沧农村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2005年9月份开始,海沧区的农村环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改变由村、镇负责的模式,转交由海沧区公用事业公司承接,实行专业化管理。在保洁员的选聘上,区公用事业公司选择的对象一般是文化水平和谋生能力较低,而且家庭困难的农村大龄富余劳动力。这样,一方面可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村财支出,减轻农民负担。
  “这些本乡本土的环卫工人都很珍惜这份工作,所以干起活来都很认真”,海沧区公用事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初,这些环卫工人每月只有500多元的工资,虽然不高,但是对这些没有什么劳动技能的农民而言却很需要,很重要。随着海沧区对环卫事业不断加大投入,环卫工人的工资待遇逐年提升,现在每个环卫工人最少每个月也能拿到1360元。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打造“海沧模式”


  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后,海沧区着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打造市容环卫的“海沧模式”。“海沧模式”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将农村纳入到城市的清扫保洁收运体系中,实行专业化、城乡一体化管理。
  城市建设,规划先行。为解决环卫设施布点难、建设难的状况,海沧区于2007年编制完成《海沧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1年对《专项规划》进行了修编,对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的用地规模、类型、面积进行细化,落实环卫基础设施的用地坐标,为逐步完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提供依据。
  2005年,海沧区初步建立起农村环卫工作队伍,但随着农村清扫保洁的范围不断深入以及清扫保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原来的农村队伍人数已不适应发展的要求,因此近几年海沧区不断充实农村作业队伍。农村环卫作业人员已由2005年的335人提高到现有的790人,从业人员配备率达到4.11人/千人。随着城区作业面积不断扩大,城区环卫从业人员也不断增加,从2005年的297人增加到现有496人。2006年起,海沧区将农村环卫队伍的工资及日常维护经费全部纳入了区财政预算。2005年至2011年农村环卫作业经费累计投入9611万元。
  经过几年的努力,海沧区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实现了全区覆盖,环卫作业范围从城区到农村,从陆地到海域,基本形成“一把扫把扫全区”。2008年,海沧区农村5个村改居、23个行政村、2个农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转运实现了统一管理。
  经过海沧人的不懈努力,海沧环卫作业范围遍及海沧区城乡。除了马青路、兴港路、建港路、角嵩路西段、翁角路、孚莲路、324国道、海新路、杏海嵩公路外,其他所有市政道路及城区的背街小巷均属城区作业范围,作业面积达258万平方米。农村作业除了农村道路,还包括村与村、村与自然村之间道路,背街小巷道路,以及村内公共场地、绿地、沟渠、水体、环卫设施、三乱整治等全部由村级作业队伍负责。目前农村作业面积达245.2万平方米,海域保洁面积1400万平方米。
  清扫、保洁与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也越来越完善,作业越来越规范。城区部分实行两清扫、两保洁、16或20小时保洁。农村部分做到两清扫和12小时保洁,基本确保在责任区范围内干净整洁,杜绝卫生死角的产生。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增加财政投入 升级环卫设施设备


  海沧区今年投入600多万元,结合“公厕革命”建设,对农村18座公厕进行改造,于6月底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所有公厕改造或翻建均按二类达标公厕标准进行建设,公厕的选址都经过了细致的考察和踩点。新改造的公厕均设有独立的工具间、管理间、残疾人间。18座公厕都按城区公厕标准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在岗,每天定时清洗、消杀。今年,海沧区的“公厕革命”还翻建了5座城区公厕,新建了7座钢结构环保公厕。
  2005年以来,海沧区下大力气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完善,特别是投入大量资金对环卫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换代,使城乡市容环境保障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逐年上涨。目前全区有水平压缩式中转站1座,清洁楼11座,其中农村4座;城市标准公厕31座,农村公厕163座,农村公厕中达到二类标准公厕水平的有18座;垃圾转运站29座;果皮箱1788组,垃圾池255个,设置各类垃圾容器6462个。
  2009年,东孚垃圾填埋场完成历史使命,停止使用。海沧区的生活垃圾必须转运至翔安的东部填埋场进行处理。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海沧区环卫处与海沧市政中心密切配合,制定生活垃圾转运方案。经过紧张筹建,一座占地面积5000余平方米的垃圾临时压缩转运站于当年8月建成投用,日压缩转运能力约140吨,基本解决了海沧区生活垃圾转运处理问题。
  环卫作业设备方面也不断完善。现共有5T以上扫路车10部,包括大型洗扫一体车、高压清洗车在内的冲洒水车辆8部,专用摆臂式转运车12辆,农村收集转运专用车63台,吊桶车2辆,后压缩式转运车8辆,压缩式清洁楼专用车7辆,压缩式中转站转运专用车5辆,东风自卸车8辆,密闭式收集板车、三轮车、斗车等193部。今年先后购置了电动快速保洁车7台,电动四轮翻桶车3台,电动高压清洗车1台,电动四轮清运车8台,电动三轮清扫车6台,车载式移动公厕1台。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与完善,使海沧区城乡生活垃圾规范化收集转运网络全面覆盖一镇两街,城乡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公共财政不断扩大对城乡环卫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方面,海沧区把农村环卫队伍的工资及日常维护经费都纳入了区财政的预算盘子,农村环卫经费逐年提高。2011年为进一步改善一线环卫工人工资待遇水平,海沧区在年初2330万元农村环卫作业预算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增,增加400万元,达到2730万元。
  另一方面,农村清洁楼、公厕等环卫设施建设与设备购置所需资金也全部列入区年度预算。每年均有几百到上千万元的资金投入,2011年,除了在环卫作业经费中列支的作业车辆、垃圾容器外,区财政为清洁楼、公厕等的建设投入资金共计728.32万元。城区环卫作业经费也逐年增加,2010年全区城乡环卫作业预算经费为4869.45万元,2011年的预算经费达到5306万元。


  提高工资待遇 改善作业环境


  以创建和谐环卫为出发点,以服务环卫职工为落脚点。今年起,海沧区调整环卫工人的工资结构,增加环卫工人收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00元,每人每月还发放出勤补贴260元。海沧区还为每位一线环卫工人和驾驶员购买了5份意外保险,加强对他们的保障,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城市道路不断拓宽、车流量激增,使环卫工人的作业环境越来越不安全。为改善环卫工人的作业环境,海沧区为一线清扫工人配备统一的安全防护标志服装,为夜间作业的环卫工人配备安全警示服装,最大限度地保障环卫工人作业安全。他们还有计划地增加对环卫设施的投入,不断强化机械化能力,用技术手段切实减少环卫工人的伤亡事故,逐步实现环卫作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对重点街路、快速干道、高架桥等事故易发路段实施机械化清扫。机械化清扫也逐步向农村延伸。
  本报记者 殷磊


  【数字】


  2011年包括环卫基础设施、作业车辆、环卫作业经费在内,海沧区环卫资金投入8475万元,陆地保洁面积503.2万平方米,海域保洁面积1400万平方米,环卫工人总数达1163人,驾驶员86人,管理员29人,城乡各类垃圾转运机动车104辆,洒水车8辆,扫路车10辆,二类标准公厕31座,农村公厕163座,清洁楼11座,全区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91.08%。


  【海沧环卫大事记】


  ●1996年,海沧镇环卫站成立。
  ●2000年海沧区第一座沧裕吊装式清洁楼建成使用。
  ●2004年,东孚镇环卫站成立。
  ●2004年3月批准成立海沧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同年8月正式挂牌。
  ●2005年海沧区出台了《海沧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2005年,海沧区以创建第一轮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决定改革农村环卫管理体制。根据这一决定,2005年8月区政府常务会决定整合农  村环卫队伍,将村镇两级环卫队伍、作业人员统一由区国有企业海沧市政中心统一管理起来,人员工资全部由市政中心发放,作业经费全部由区财政承担。海沧公用事业公司2005年9月全面接收两镇农村环卫作业工作,实行专业化、城乡一体化管理,负责全区农村道路、农村公共场所的日常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工作。
  ●2005年海沧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评为区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2005年度海沧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被授予市级市容环卫管理先进集体。
  ●2006年起,海沧区将农村环卫队伍的工资及日常维护经费全部纳入了区财政预算。
  ●2006年海沧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获得厦门市市容环卫行业“白鹭杯”竞赛“环卫设施建设与管理优胜奖”。
  ●2007年,编制完成《海沧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1年海沧区对《专项规划》进行了修编。
  ●2007年海沧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获得厦门市市容环卫行业“白鹭杯”竞赛“综合管理优胜奖”。
  ●2007年度海沧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被授予市级“市容管理先进单位”。
  ●2007年海沧区在厦门市市容环卫系统第二届运动会上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
  ●2008年,海沧区将厦门第一农场、海沧农场的环境卫生纳入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从而使海沧区农村5个村改居、23个行政村、2个农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转运实现了统一管理。
  ●2008年海沧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获得厦门市市容环卫行业“白鹭杯”竞赛“环卫设施管理优胜奖”。
  ●2008年东孚镇成为福建省家园清洁行动示范镇。
  ●2009年8月海沧区生产能力140吨的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成投入运转。
  ●2009年海沧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被授予市级“城市市容管理先进单位”。
  ●2009年~2010年海沧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连续两年获得厦门市市容环卫行业“白鹭杯”竞赛“综合管理优胜奖”。
  ●2010年海沧市政环卫南部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
  ●2010年,海沧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审,成为全国首批28个村镇垃圾治理全覆盖县(市、区)之一。
  ●2010年海沧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获得征收城市垃圾处理费“突出贡献奖”。
  ●2011年,海沧区将环卫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每人1100元,每人每月还发放出勤补贴260元,并为一线工人含驾驶员每人购买5份人身意外险。


[责任编辑:潘霄芸 来源:厦门网] 点击查看更多[统筹城乡发展 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栏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