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服务“小贴士”来了!海沧区外贸企业速看厦门网 https://www.xmnn.cn 2025-07-27 17:26
为向外贸企业提供专业答疑 精准解决外贸企业共性需求 有效提升外贸企业政策 知晓率与资源对接率 根据《海沧区外贸企业服务指引》 不定期发布“小贴士” 供我区外贸企业参考应用 一、融资服务 Q “哪些金融机构会做境外预付款保险或者保函的渠道?“(企业想通过境外预付款的形式去做一些海外的矿产交易,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国家面临的不确定风险比较大,但是传统的保险公司,只做应收款保险,不做境外预付款保险) A 在海外保障中国企业的业务方面,建议企业可以对交易对手(境外卖方)在交易前向信保申请市场调研,购买相应的调查报告,增加对客户的判断。跨境预付款保函,如果是银行的传统产品,针对中国的进口商来说,应该是接收到境外客户开立的预付款保函。 联系电话:0592-5312351 二、信保服务 Q 货物出口后,海外客户明确表示取消订单,或者迟迟不支付货款,导致货物滞港,怎么办? A 货物滞港后,会产生各类高昂费用,千万不能抱侥幸心理,置之不理。出口企业应第一时间联系货代控制货权,以快速减损为首要任务,避免拖而不决,并留存相关证据材料。处置货物要综合考虑货物基本情况、进口国市场环境及其法律制度,比较各种处置方案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金额,选择最佳减损方案。 (1)申请减免 出口企业可以尝试与港口或承运人商洽,为货物申请更多的免费天数,以减少货物滞港后的费用,降低后续货物处理成本,争取更多的货物处理时间。同时也可一并请买方、货代协助,与买方所在国海关取得联系并申请延期拍卖。 (2)协商沟通 积极与买方沟通,了解拒收原因,判断买方付款意愿及付款能力。对于定制货物,因可能涉及买方外观设计、商标权等问题,难以转卖,与买方沟通提货是最佳选择。沟通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出口企业可以聘请熟悉国际商法和当地法律的律师,争取在沟通过程中掌握主动;二是如买方有提货意愿,尽可能争取买方在支付全款或一定比例的货款后提货;三是务必对于沟通后达成的新条件,如应付款金额、具体付款日期、费用分摊比例等事宜做好书面确认;四是如买方明确无意提货,要及时与原买方沟通好出具不反对声明书或正式的拒绝收货通知书等事宜,为后续转卖或退运创造条件。 (3)积极转卖 积极寻找有意向购买货物的新买方。在寻求转卖时要注意当地海关政策,部分国家要求退运和转卖必须原买方出具不反对声明书,如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土耳其、孟加拉国以及南美洲大部分国家。同时,在转卖时,应评估新买家的资信情况,与新买家按照正常业务流程签订合同,明确转卖相关费用承担方,保留相关单据及书面沟通记录,避免“出了狼窝,又入虎穴”,产生二次损失。 (4)组织退运 对于拒收货物是否组织退运,可以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该货物能否继续销售并且收回成本;二是能否及时高效地运回。最好在退运之前就已联系明确国内的销路,避免退运后无法实现二次销售。 (5)申请弃货 如果以上途径皆不可行,那么只能选择弃货。出口企业要第一时间与承运人国外代理确认当地弃货操作方法和流程,规范操作。 联系电话:0592-6192534 三、法律服务 Q 中国企业的内地法律顾问在陪同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可以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 A 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其内地法律顾问有时候往往比当地法律顾问更为重要。一方面,内地法律顾问会更多地站在中国企业的角度为企业考虑利益,可以预防企业在投资过程中被欺骗或犯错误;另一方面,可以参与到整个项目的不同阶段,深入了解当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并及时向企业反馈;再者,内地法律顾问在企业需要对接当地法律资源时,可以更加高效便捷地进行对接。 联系电话:0592-5885855 四、其他服务 如有其他相关需求,请扫码登记即可填写: 也可致电——海沧区服务外贸工作小组服务热线:0592-6581750,进行涉外咨询。 五、政策扶持 01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规〔2023〕4号) 政策链接: 联系电话:0592-2858223 02 《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若干措施》(厦工信规〔2023〕7号) 政策链接: 联系电话:0592-2896781、2896786 03 《厦门市商务局 中国信保厦门分公司关于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扎实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的通知》(厦商务〔2024〕186号) 政策链接: 联系电话:0592- 2855850、8121214 04 《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商务规〔2024〕5号) 政策链接: 联系电话:0592-7703504、7703534 05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项目攻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5〕2号) 政策链接: 联系电话:0592-2896742 06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升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畅通经济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厦财规〔2025〕1号) 政策链接: 联系电话:0592-2858161 07 《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厦门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商务规〔2025〕2号) 政策链接: 联系电话:0592-2855733 08 《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厦海政规[2024]3号) 政策链接: 联系电话:0592-6088660、6888252 09 关于印发促进厦门港航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港规〔2025〕2号) 政策链接: 联系电话:0592-2658265(需转接) 10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促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办法的通知(厦自贸委规〔2025〕5号) 政策链接: 联系电话:0592-2621672 11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市监质〔2025〕3号) 政策链接: 12 关于印发厦门港集装箱发展扶持政策(2025-2027年)的通知(厦港规[2025]1号)(厦港规[2025]1号) 政策链接: 联系电话:0592-2658265(需转接) 服务外贸企业工作小组整合了外贸企业所需的政策文件合集,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获取:
资料: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
[责任编辑:张晓玉,衷文珑 来源:今日海沧] 点击查看更多[招商引资]栏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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