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侥幸!海沧向这类“免死金牌”亮剑了!

厦门网 https://www.xmnn.cn 2019-09-15 15:44

 
 
 
史上所谓的“丹书铁券”,是指古代帝王颁授给功臣、重臣的一种特权凭证,又称“丹书铁契”,亦即民间叙事中所说的“免死牌”、“免死金牌”。
 

颁授“丹书铁券”的制度最早始于汉高祖刘邦。
 
 
偷鸡某狗界也有自己认为的“免死金牌”——火机、刀片、铁钉……
 

他们以为,犯法后吞食这些异物,就像披了一件“护身符”,法律奈何不了他们。
 

殊不知,这些异物根本就不是什么“金钟罩”。
 

海沧区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向体内有异物罪犯亮剑,促成这类2名已判实行的罪犯成功交付执行。

案例:为逃避收监 两男子吞下打火机

49岁的张某有多次盗窃前科。2017年2月22日,他在厦门开禾路口BRT公交车站,趁他人过安检时,偷走一部手机。

2018年3月,张某被海沧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但在交付执行中,张某为躲避法律的制裁,竟吞食打火机造成腹部异物,看守所认为需待异物排出后再行收押,并作出暂不予收押决定。
 

无独有偶,2017年12月,罪犯李某在厦门中心市区一公交车上,趁他人不备扒走其外套口袋内的手机。2018年7月,李某被海沧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但在交付执行中发现,李某因吞食打火机和铁钉造成腹部异物,看守所作出暂不予收押决定。

提醒:吞食异物不是“护身符”

海沧检察院经办检察官介绍,一般情况下,腹部有异物的罪犯在被公安机关送看守所羁押时,看守所出于对罪犯的生命安全以及看守所监管条件的考虑,建议待其取出异物后再执行羁押,并作出暂不予收押决定。这一做法往往被罪犯加以利用,通过吞食异物躲避羁押,严重破坏了生效判决的严肃性。
 

开展判实刑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以来,该院刑事执行和刑事申诉检察部多次主动联系市院驻所检察室、区法院、公安分局、看守所,加强了与上述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并要求法院及送交派出所再次将张某和李某押送至看守所,张某和李某企图故伎重演以逃避刑罚执行,但驻看守所检察室及时到场监督,最终张某、李某于2019年5月被执行收监。

2018年至今
海沧区检察院已监督12名
判实行未交付执行罪犯收监执行
判实行未交付执行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在此,检察官提醒,犯罪有代价,吞食异物实不该。吞食异物危害的是自身的身体健康,并不能成为逃避处罚的“护身符”。

开展判实刑未交付执行专项监督只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为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我们将日常监督检查作为梳理筛查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重点,不断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海沧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

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海沧区检察院还做了这些事儿

01
及时收集判决信息,主动联系社矫工作单位,掌握社矫人员动态信息;

02
深入社区矫正中心,监督新入矫人员教育活动,并为新入矫人员开展法制讲座。2018年以来共开展法制讲座6次,有效地帮助新入矫人员提高法律法规意识,督促其自我反省改造;检察官深入辖区社矫中心、司法所进行检查、走访,督促社矫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03
多次联合海沧区司法局、区法院、海沧区公安分局召开社区矫正“四方联动”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据悉,海沧区检察院定期对海沧区司法局社矫中心、四个司法所的社矫工作开展执法大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严等问题,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监督方式,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切实防止出现脱管漏管现象。截至目前,该院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得到了采纳。
别走开!
“遇见海沧·盛如夏花”手机摄影大赛
参赛美照来袭!

部分入围  天蓝,花红,家美
 

这是一次全民摄影活动,以海沧区域的花儿为主题,大赛具体详情请点击链接了解:手机、民宿海景房…奖品多多的海沧手机摄影大赛,开锣啦!
 

我是一款叫“云上海沧”的掌上“神器”,是政务微信“今日海沧”的升级版哦。最近,海沧人都在纷纷下载安装。我能提供资讯服务、民生服务、政务服务,您可以全天候从我这里了解海沧。

文案/编辑:张婷婷
制图:潘雅琦
资料提供:海沧区检察院
校对:彭建文
 

[责任编辑:王璐瑶,衷文珑 来源:今日海沧] 点击查看更多[今日海沧]栏目的内容

厦门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