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海沧发布公告!

厦门网 https://www.xmnn.cn 2024-05-30 16:55

  @人才们,看过来!

  海沧区第二批领军人才评选工作

  正式开展!

  关于开展海沧区第二批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公告

  一

  选拔对象及资格条件

  01

  选拔对象

  在经营管理、科技创新、专业技能、教育教学、医疗卫生、社会民生、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方面达到领先水平,为海沧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重点推荐、选拔在海沧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中发挥突出作用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02

  资格条件

  申报人在海沧区持续工作时间应在四年以上(即来海沧时间不晚于2020年5月),具备《海沧区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见附件)第四、五条规定的资格和条件。选拔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评价标准,以对海沧区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实际贡献和社会认可度为主要依据。

  03

  有关说明

  海沧区公务员及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管理期内的厦门市拔尖人才、海沧区领军人才不参与此次评选。

  二

  选拔程序及推荐申报流程

  按照《海沧区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人选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专家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流程如下:

  01

  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海沧区第二批领军人才人选申报表》一式两份(可从附件下载,双面打印),并附本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主要包括(按以下顺序排序):

  

  1.所经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近四年来取得成果效益、利税缴交证明材料;

  2.为主负责或承担区级以上重大科研、重点工程项目证明材料;

  3.为主承担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或为主完成国家专利,实际应用后获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4.获得专业领域权威奖项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

  5.已入选过人才计划、享受人才待遇证明材料;

  6.主要著作、专业领域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及刊物级别、作者排列名次等的证明材料;

  7.其他能证明本人主要专业业绩的材料。

  02

  申报方式

  申报人于2024年6月7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一套)连同电子版报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所在领域主管部门(同时归口多个主管部门的,选择其一,勿重复报送)。

  三

  组织实施

  海沧区领军人才评选遵循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评选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领域主管部门实施。

  选拔工作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

  请及时与主管部门或区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方式

  【区委组织部】 6893909,6893905

  【区委宣传部】 6055883

  【区教育局】 6583833

  【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6051032

  【区住建和交通局】 6892131(建筑),6888260(市政交通)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6893775

  【区文旅局】 6081573

  【区卫健局】 6588576

  【区工商联】 6053003

  【海沧街道】 6081533

  【新阳街道】 6889371

  【嵩屿街道】 6882702

  【东孚街道】 6318286

  下载文件

  海沧区第二批领军人才人选申报表

  海沧区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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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伙儿互相提个醒~

  编辑:郑镉镉

  校对:暨王月 二审:彭建文

  三审 :庄梅芳

  资料:海沧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张晓玉,衷文珑 来源:今日海沧] 点击查看更多[今日海沧]栏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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