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缺位 爷爷获孩子监护权厦门网 https://www.xmnn.cn 2020-12-08 20:19
漫画 刘哲姝 孩子脑瘫,做父母的“消失”了六年,是爷爷奶奶将孩子拉扯大。父母后来回来了,爷爷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人资格。近日,海沧区法院宣判了这样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并在全省率先引入“儿童观护员”。 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海法宣 父母撒手不管 爷爷奶奶申请监护权 小明(化名)出生于2010年,未满周岁时被诊断为小儿脑瘫,导致肢体残疾二级、智力残疾二级。之后,小明的父母“消失”了,一走就是六年,对小明不抚养、不治疗。爷爷老陈和奶奶成了小明唯一的依靠。直到2017年3月,小明的父母才回家,一家三口曾短暂生活在一起,但并不融洽。小明的日常生活及治疗所需费用,仍主要由老陈负担。据心理咨询师和学校班主任介绍,在爷爷奶奶的悉心照料和坚持康复治疗下,小明恢复情况不错。 如今,老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小明父母作为小明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其为监护人。在法庭上,小明父母均表示没有异议。小明的妈妈说,她当初因为小明身体的情况,加上家庭矛盾,选择离开。而小明的爸爸解释,他“消失”是因为个人欠债。 儿童观护员介入 发现祖孙关系更亲密 为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海沧区法院委托儿童观护员介入,对小明的日常生活情况进行观察。 刁玫是一名长期参与家事纠纷诉讼的专业律师,此次她作为儿童观护员,全程参与了该案件的审理。在调查走访中,刁玫了解到,小明父母婚姻关系不稳定,其母亲流露出精神压抑的状态,与小明感情疏离。而爷爷老陈经济条件良好,长期主动承担对小明的抚养教育及大额医疗费用支出,生活中,小明与爷爷关系更为亲密。 允许监护人变更 当庭训诫失职父母 海沧区法院审理认为,小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被评定为残疾人,其长期由爷爷奶奶抚养照顾,承担其生活费用、治疗康复费用。小明父母长期怠于抚养、教育和保护的监护职责,不适合再担任小明的监护人。现爷爷老陈申请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准许。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爷爷老陈具有监护能力及监护资格,指定由其担任小明的监护人更加有利于小明的正常生活及治疗需要。但需要指出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即便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仍应依法负担小明的抚养费,继续履行其抚养义务。 宣判后,法官对小明父母的失职进行法庭训诫,并向旁听人员进行普法宣传。 |
[责任编辑:张晓玉,衷文珑 来源:厦门晚报] 点击查看更多[今日看点]栏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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