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厦门网 https://www.xmnn.cn 2025-05-28 15:28
提问 一、《海沧区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回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厦门市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区招生工作实际,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提问 二、海沧区“六年一学位”政策是怎么解读的? 回答 海沧区“六年一学位”指的是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对于2022年9月份(含当月)之后交易的房产,无论是一年级入学还是申请转学,均严格参照“六年一学位”政策,学校将核查所申报的房产是否存在学位占用。同时,“六年”的计算起点从该房产作为申报条件就读当年起算(含转学),六年中无论原房东就读儿童是否转出(毕业),均视为学位占用。该政策对所有交易对象适用。 提问 三、海沧区的“多校划片”是怎么样的? 回答 随着外来购房群体逐年增加,生活城区入学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为了稳妥做好招生工作。2022年秋季起,海沧区学位紧张的学校试点开展“多校划片”,针对发布“招生预警”的学校(校区),优化统筹方式,由区教育局统筹调整为家长自主填报志愿。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在可挖潜扩容的学校(校区)安排学位,供家长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填报,参考落户时间排序,按平行志愿录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优先接收同一初中片区的统筹生源。 提问 四、海沧区的“合并落户时间”要符合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 回答 “两一致”适龄儿童户口在同一学校招生片区内发生无间断迁移或“集体户”适龄儿童户口在海沧区内发生无间断迁移,可提交派出所开具适龄儿童的“户籍迁移记录”进行“合并落户时间”。 提问 五、海沧区的“长幼随学”是怎么样的?申请了“长幼随学”是否一定能派在同一个学校? 回答 海沧区2025年秋季,继续在部分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试行“长幼随学”。申请了“长幼随学”能否派在同一个学校,视申请就读学校的学位情况决定。 提问 六、在海沧区购买产权超过50%的新建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因尚未交房导致无法实现“房户一致”的,该如何入学? 回答 海沧区户籍(含“两一致”、集体户)适龄儿童的父(母)亲已在海沧区购买产权超过50%的新建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因尚未交房导致无法实现“房户一致”的,可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是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无法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提问 七、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学是怎么样的? 回答 录取方法:2025年秋季入学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落入海沧区的时间排序(海沧区内无间断迁移的可合并计算落户时间),采取“落户日期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全区统筹录取。 落户日期排序:按照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户口落入海沧区的日期排序,出现相同并列时,依据父母落户海沧区日期排序(父母双方合并计算),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填报志愿:在录取完“两一致”适龄儿童后,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在本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填报志愿,采取“落户年限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购房优先统筹: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亲已在海沧区购买产权超过50%的新建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因尚未交房导致无法实现“房户一致”的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网络报名后无须参与志愿填报,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落户日期以户口迁入海沧区开始计算。若有从海沧区迁出,落户到海沧区以外其他地区,再重新迁回海沧区的,以迁入海沧区的最新时间计算落户日期。 提问 八、海沧区2025年秋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间、登记方式是怎么样的? 回答 网络报名时间为6月6日-6月13日,户籍适龄儿童现场补报名时间为7月7日(已在网络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须到现场补报名)。网络报名方式:“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或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 提问 九、海沧区2025年秋学位紧张的学校有哪些? 回答 海沧区2025年秋学位紧张学校有: 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 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 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 提问 十、海沧区2025年秋学位紧张的学校招生条件是怎么样的? 回答 片区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父亲或母亲在海沧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2年8月31日前入住,上一年或当年交房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下同)。说明: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或产权具有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显名登记的并与其祖父或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均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下同。 2.适龄儿童的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实际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3.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上述1-3条款,还应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属同一父母且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指的是实际居住和适龄儿童户口最近迁入片区时间均应满一年以上(连续不可中断)。 提问 十一、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及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办法是怎么样的? 回答 1.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适龄儿童,因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母)在海沧生活,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于2025年5月12日至5月30日期间,通过“厦门市台联”微信公众号“就学备案”入口申报相关信息,经市台港澳办审核后,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分为以下四类: (1)其父(母)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海沧区教育局根据其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2)其父(母)为厦门市非海沧区户籍的,应回父(母)户籍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入学; (3)其父(母)为海沧区户籍的,录取条件和办法参照其父(母)户籍所在片区学校的招生办法; (4)其父(母)既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厦门市户籍,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应满足父(母)近一年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的条件,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华侨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侨办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经海沧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澳门、华侨及外籍人员子女办理入学须于6月12日-6月13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提问 十二、二到六年级转学登记时间、登记办法、录取办法是怎么样的? 回答 ★ 转学登记时间:6月23日-7月6日和8月1日-8月5日。 ★ 登记办法:符合参加海沧区转学基本条件的户籍转学对象,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报名,并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过网络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海沧区转学报名,不再组织补报名。 ★ 录取办法: (1)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 (2)“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当“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预约登记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在海沧区民办学校就读及原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对象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不再进行统筹安排。 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之间不互相转学,2022年9月(含9月)之后购房落户入学(转学)对象(新建商品房除外),同城区“学位紧张学校”之间不互相转学。 ★ 生活城区“学位紧张学校”: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其他三个城区没有“学位紧张”学校。 提问 十三、2025年新增的学校有哪些? 回答 2025年新增的学校有2所,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东屿校区、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起元分校。 提问 十四、海沧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是多少? 回答 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0592-6886887 0592-6583703转2 来源:海沧区教育局 |
[责任编辑:张晓玉,衷文珑 来源:海沧区教育局] 点击查看更多[今日看点]栏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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