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法院开展暖冬执行行动:强制腾退拖欠租金酒店 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厦门网 https://www.xmnn.cn 2023-01-21 08:57

  没有按期缴纳租金,海沧的一家酒店被出租方起诉解除租赁合同,法院判令相关民事主体腾空房屋并交还出租方。然而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到了,被执行人却没有迁出房屋,出租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天上午,海沧法院依法对案涉不动产进行强制腾空,交还申请执行人保管。

  时盟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建昌公司在2019年12月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用作酒店经营。由于时盟公司拖欠租金,建昌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的租赁合同在2021年2月解除。

  海沧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林佳霖:应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腾退案涉不动产并支付租金、占用费、物业费以及公维金等一些其他费用,这些费用算到现在也已经有500多万元了。

  因为被执行人没有腾空交付房屋并支付款项,建昌公司在2022年12月向海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无果后,昨天上午,执行工作人员来到海沧大道上的这家酒店,开展强制腾退。目前这里已经停业近一年,酒店一楼大门紧闭。法警协助打开大门后,执行员、申请执行人律师等进入酒店查看,发现里面存放的物品已基本搬空,部分房间的电子锁还没有被打开。现场,工作人员清点现场物品,联动开锁公司对房间强制开锁并制作现场执行笔录。

  海沧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林佳霖:执行腾退的这栋租赁物有5层,面积6500多平米,包括酒店房间内有106间房的锁门也全部公证开门了。我们秉承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也是建议申请人在今天强制腾退完了之后,保持原样一段时间,我们后续还会继续联系被执行人包括来对接腾退的义务。

  执行案件承办人介绍,在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不作为不仅会对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费用也会大幅增加。被执行人应认识到拒不执行的后果,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海沧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陈淑芳:比如本次强制执行腾房中所产生的执行费、公证费、开锁费等费用均由被执行人承担,而且案涉租赁物的占用费会参照租金标准计算到租赁物腾空并返还之申请执行人之日。如果被执行人在纠纷发生后,能积极履行其相应义务,那么这些费用和租赁物的占用费都将大幅减少,也使租赁物可以早日盘活,充分发挥其市场价值。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以来,海沧法院积极开展暖冬执行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72件,执行到位2535万余元,司法救助7人,发放救助款52万余元,腾退房屋6500多平方米。


[责任编辑:张晓玉,衷文珑 来源:特区新闻广场] 点击查看更多[深化改革]栏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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